我市发放首笔小额担保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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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3:3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杏林一名下岗再创业人员成为首个受益者 本报讯今天上午,家住集美区杏林街道纺织居委会的陈云高兴地从厦门市商业银行杏林支行贷出了4万元人民币。这是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试行办法》实施之后,厦门市商业银行发放的首笔小额贷款。 今天上午9时,陈云与银行工作人员签订完合同之后,又填好了借据,很快就在柜台前拿到了贷款,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陈云2000年7月因杏林毛纺厂破产倒闭下岗。2003年4月,与嫂子共同开了一家茶馆,由于资金投入有限,茶馆的装修及配套很普通。陈云决定重新装修,融资难成为他最大的烦恼。9月25日,我市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试行办法》,陈云了解到,只要符合8项规定的我市下岗失业人员,都可以向市商业银行申请由市财政出资担保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2万元至10万元。10月下旬,陈云从市商业银行杏林支行领取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以自己在纺织居委会文锦路的商品房作为抵押,于11月10日提出了贷款申请。“没想到才过了一个星期,就把钱拿到手了。”陈云告诉记者,这笔4万元非微利项目的贷款,月利率仅千分之4.425,这一项与一般的商业贷款相比就可省去近500元。 据介绍,下周一,一名叫陈锐的下岗失业人员也将领走其申请的2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汪权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