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水产苗种要办证 《青岛市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本月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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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6:02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昨天,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青岛市水产苗种管理办法》从本月起开始实施,今后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本办法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管理办法》指出,我市水产苗种生产将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除外。对于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就擅自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据悉,以往水产苗种无序生产、繁殖,低劣苗种充斥市场以及疫病流行,给渔民造成了许多经济损失。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管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管理办法》的实施,则为我市实现水产品国际化、标准化,保障自身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刘兰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