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字报诽谤县委领导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07:1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永州11月18日讯身为一名警察,因丢失枪支受了处分就怀恨在心,大肆造谣诽谤、攻击上级领导。13日,道县人民法院根据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对这起诽谤案作出公开宣判,以诽谤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田阳和、邝允村、曾德文、陈学新两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6月,蓝山县公安局原办公室副主任田阳和因丢失枪支,被行政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田怀疑是某些局领导从中搞了鬼,对此耿耿于怀。 2002年8月至2003年2月初,田阳和多次纠集对公安机关不满的农民邝允村、曾德文,采取捏造事实的方式,炮制出《奸他人之妻,赏其丈夫职权》、《狗官××及保护伞××》等5篇小字报,并拉拢陈学新在蓝山县党政机关及街头进行张贴,并邮寄到外地,大肆散布,诽谤蓝山县委领导和县公安局民警,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钢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