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拖欠个体户1.9 万元租车费3年不还法院为个体户撑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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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09:1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日前,毕节地区中院向媒体宣布,恶意拖欠3名个体运输户租车费用达3年的毕节市大屯乡政府,日前被法院强制执结。 今年6月下旬,毕节市龙场营镇个体运输户陈明波、邵峰、孟明等3人向该镇法庭诉称,毕节市大屯乡政府拖欠3人租车费用19000余元,3人多次催收均无结果。龙场营法庭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1年2年期间,大屯乡政府因无办公用车,便承包个体运输户邵峰等3原告的车使用,累计欠3原告租车费用19000余元,原告3人多次持领款单到该乡财务室领款,均被以无钱为由加以拒绝。 龙场营法庭多次调解均告无效,遂判决限令大屯乡政府在判决生效3个月之内支付欠款。但3个月之后,被告没有主动履行,3名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该乡领导再次以财政困难为由拒付欠款。此后,龙场营法庭根据一重要线索,依法异地查询了大屯乡在普宜信用社所开设的账户,冻结了存款。10月25日,法庭依法将该笔冻结存款划拨,提出现金并亲自交付到3名申请执行人手中。 (邱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