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服务券在家享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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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4:33 新闻晚报 |
本报讯从本月起,专业化队伍为老服务的居家养老模式将在上海大力发展。这是昨天召开的上海市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动员大会上传出的消息。杨浦区、浦东新区所属的28个街道(镇)作为先行试点,3000个老人将首先享受到这种服务,明年在全市各区县全面推开。 2000年起,上海市政府开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探索。截至目前,全市有70%的街道、镇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累计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达到11余万人次。 经过3年的探索,以“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购买服务,社区服务人员上门或社区日托机构对老人进行生活照料”的居家养老模式既符合中国传统习惯,又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政府将用服务券的形式,为困难老人、有特殊贡献的老人和高龄老人全额购买服务或提供服务优惠,服务内容将由生活照料和护理,逐步扩展到医疗卫生、精神慰藉。 为此,市民政局出台了《进一步深化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制了统一设计的养老“服务券”,符合条件的老人就能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券的面值在50-250元不等,老年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服务券,并且可以在服务券的意见栏上提出建议,居家养老服务社会中心根据老年人的要求将重新选派服务员。 (记者孟录燕) 基本流程 1、申请。由老年人本人或由家属向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 2、评估、审评。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至街道(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对申请对象经济状况进行认定。由评估组织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盖章。 3、购买服务。根据对象的补贴标准和服务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选派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试点地区补贴对象和标准享受低保或经济较为困难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250元;市级劳动模范(全国单项先进)、重点优抚对象和老人归侨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250元;百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以上三类对象之外的其他80岁以上老人,接受指定的居家养老服务的,按其服务费用总额给予15%的费用优惠,每月优惠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