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案导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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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5:2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导读人:克克 导读:时下,用手机发短信很是流行。但是,随便给人发送些侮辱性短信,不但是不道德的,也是为法不容的。比如本案中的梅某为泄私愤所发的短信便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发手机短信骂人 惹名誉官司受罚 梁军 只因与他人有矛盾,遂用手机发短信谩骂发泄,不料惹来官司。近日,湖北枣阳市法院审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判处被告梅某向原告杨某当面赔礼道歉;赔偿杨某因诉讼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共计2296元;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 杨某系枣阳市某公司经理。今年5月30日,一条手机短信,搅乱了杨某平静的生活。该信称“你的儿孙为何憨傻,因为你是××养的,你要小心你憨憨儿子……”此后,杨某查明向他发侮辱短信的人叫梅某,原系杨某所在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只因梅某与原公司的经济纠纷没有了结,5月中旬被公司告上了法庭。他为了发泄心中不满,遂将上文短信发送给了杨某。 导读:高息,一个令许多人心动的字眼,同样也是一个需要我们共同警惕的字眼!近年来,“地下钱庄”利用高息揽储的案件不绝于耳,有关单位也曾屡屡提醒公众不要上当。尽管如此,飞蛾扑火的人却仍然很多。为什么?还是“贪”字在作祟。为了高息,冒本金不保的危险,值得吗?人们千万不要被高息迷了双眼。 “地下钱庄”高息为诱 百万“血汗钱”去无归 赵江波 进占魁 为套取高额利息,竟然私自开设“地下钱庄”,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70余万元,导致130余万元无法收回的王满照、刘菊红夫妇最终双双蹲入了大牢之中。11月9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满照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其妻刘菊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王满照系灵宝市信用联社职工。1996年初,灵宝市阳平镇人刘某因开采承包的金矿急需资金,就找到远房亲戚、王满照请求帮忙。王满照与妻子刘菊红经商量后,决定开设“地下钱庄”,以高息为诱饵吸收存款以解刘某燃眉之急。从当年3月起,夫妇俩以高息从灵宝市焦村镇农民手中非法吸收存款,再以更高的利息转借给刘某,从而赚取利息差价。截至2000年3月,王满照夫妇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59笔,合计3779686元。这些钱大多被王满照、刘菊红夫妇高息借贷给他人用于做生意,由于种种原因大量资金无力收回,造成1301970元的损失。2003年6月,许多群众由于无法讨回“血汗钱”,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人民日报》 (2003年11月19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