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栏空白不能登记? 民政部门: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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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6:01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 几天前,市民王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只因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空白,竟无法与女友登记结婚。 户口簿:“婚姻状况”是空白 几天前,王先生与女友高高兴兴地来到四方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没想到工作人员查看了女方的户口本后却说,无法确认女方的婚姻状况,不能登记,只有户籍部门出示了婚姻状况证明才能办理。女友是潍坊人,连忙回潍坊开证明,而潍坊市公安局户籍科不给开。这下可急坏了王先生和女友,连忙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希望能够得到帮助。 无法证实婚姻状况不能办 四方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刘女士告诉记者,女方的户口上“婚姻状况”一栏没有填写,无法证实其是否未婚,只有女方的户口上明确填写或出示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才能登记结婚。 潍坊市公安局户籍科的马警官表示,这一情况曾经遇到过,但由于办理人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因而公安部门不能开证明,潍坊市的未婚人口的“婚姻状况”一栏多数没有明确标示“未婚”。如果遇到此类事情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省市民政部门:可以登记 记者又采访了山东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和青岛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省厅婚姻登记处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公安部规定,如果户口登记时,“婚姻状况”一栏是空白,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未婚处理,但丧偶或再婚除外。我省除济南、青岛等部分市“婚姻状况”一栏填写外,其他市多数没填,而一些地区对这一规定还不了解,因此在办理时会有一些困难。遇到这种情况,只要讲明相关政策都可以解决。 市民政局社会处李女士也表示,只要其他手续齐全,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邹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