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修订人类生殖规范和伦理原则 辅助生殖技术要守7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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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6:20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卫生部近期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 新规范10大禁令 新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规定了10大禁令,分别为: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禁止克隆人;禁止无医学指征的性别选择;禁止实施代孕技术;禁止实施胚胎赠送;禁止实施以治疗不育为目的的人卵胞浆移植及核移植技术;禁止人类与异种配子的杂交,禁止人类体内移植异种配子、合子和胚胎,禁止异种体内移植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禁止实施近亲间的精子和卵子结合;禁止在患者不知情和自愿的情况下,将配子、合子和胚胎转送他人或进行科学研究;禁止开展人类嵌合体胚胎试验研究。 多胎妊娠必须减胎 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后的多胎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为此,不育夫妇实施授精前,必须签订《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 一人精子最多受孕5人 该规范及相关文件中明令禁止买卖精子和以盈利为目的的供精行为,精子库的精子不得作为商品进行商业交易。卫生部表示,精子库仅可以对供者给予必要的误工、交通和其所承担的医疗风险补偿。人类精子库也只能向已经获得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的机构提供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冷冻精液,亦不可为追求高额回报降低供精质量。 类似的规定也适用于赠卵者,卫生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进行商业化的供卵行为。为保证后代质量,同一供者的精子、卵子最多受孕5人。 须遵守7大伦理原则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规定了7大伦理原则是:有利于患者、知情同意、保护后代、社会公益、保密、严防商业化、伦理监督。监督其实施的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应由医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生殖医学等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 拟建中央信息库 中国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司长祁国明表示,卫生部将建立一个中央信息库,以确保每位供精者只能在一处供精,防止一位供精者在多处供精,最大限度减少后代近亲结婚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