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己”骗保案昨开庭 涉嫌为150万元巨额保险金而杀害替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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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6:22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据《成都商报》报道,在为自己买下高达15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金后,高华将“自己”杀死,让妹妹高凤到保险公司索赔。成都市检察院指控高华犯故意杀人罪,高凤犯包庇罪。昨日上午,成都市中院人民法院将在双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震惊全国的案件。检察机关指控:去年下半年,高华(38岁,崇州市人,案发前暂住于成都市双建路隆发苑)先后在多家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巨额人身意外险。今年3月15日晚11时许,高华驾驶川A77045奥拓汽车将长相与自己相似的保姆骗至双流县九江镇铁门村至万家村的村道上,乘其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铁砣猛击保姆的头面部,致其死亡。随后,高华将自己的身份证等物放入死者裤包内,并用剪刀将其嘴上的痣剪掉,伪造自己遇害身亡的假象。杀人后,高华驾车逃离现场,慌忙中将车撞在附近公路的石墩上并因此受伤,120救护车将其送至医院救治。次日凌晨,高华悄悄从医院逃逸。 案发后,高华的妹妹高凤在明知高华未死的情况下,向警方提供虚假证言,并数次与其联系,帮助其掩盖罪行。4月21日,两人被警方一并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