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捕捞惹怒韩方 中国渔民遭遇冲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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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7:42 青年参考 |
韩国媒体称,因进行非法捕鱼而被韩国海警拘捕的中国渔船数量在2001年和2002年分别达39艘和25艘,而今年已超过100艘。上月,韩国西海5个岛的渔民用几百艘船舶向中国渔船进行了海上示威。 韩国媒体:中国渔船非法捕捞已经威胁韩国渔民生存 “要开炮了,赶紧跑!”“喂,赶紧往下走。”“我是会长,听我口令,前面的船赶紧回头。”10月24日上午6时45分,在距大延坪岛以北2公里的北方界线附近海域,延坪岛渔民动员60多艘渔船,向中国渔船冲了过去。因为中国渔船每天夜里都越过北方界线,到延坪岛附近进行非法捕捞,我国渔民实在忍无可忍了。 面对意外情况,(韩国)海军第二舰队大吃一惊,急忙派出了四五艘军舰鸣着汽笛,前来制止韩国渔民,但是前面的10余艘渔船并未掉转船头。在此过程中,逃跑的2艘中国渔船被韩国渔船所围截。深古铜色的似乎马上要破裂的旧木船在海浪中颠簸着。甲板上,3名中国渔民抱着桅杆,惊慌失措。 韩国军舰紧急开炮进行威胁后,渔民会会长崔律用无线电喇叭大喊道:“如果你们不听从我的指挥,此次(行动)就会失败。”几乎要越过北方界线的渔民虽然仍无法使自己平静下来,但还是掉转了船头。 大延坪和小延坪岛的60多艘汽船驶离码头的时间是当天上午6时20分,以时速26公里的速度行驶三四分钟后,看到了在水平线上黑压压的中国渔船。这些中国渔船从日落时分的下午7时开始直到第二天黎明,越过北方界线围着延坪岛挑灯彻夜进行捕捞,使这里形成了一个“不夜城”。本月22日,由于开灯的中国渔船包围着大延坪岛进行非法捕捞,当地居民难以入睡。 “延货3号”船主朴在元(40岁)气愤地说,“中国渔船如此穿梭于北方界线附近,国防部为何不闻不问?这难道不是完全的无政府状态吗?” 进入今年来,因中国渔船的非法捕捞行为达到极点,以捕捞梭子蟹为主的延坪岛渔民的生存受到了威胁。每天晚上,中国渔船都侵入韩国渔船非法进入的延坪岛周边渔场的捕捞区域和北方界线之间的黄金渔场,利用水底拖网不分大小捕捞梭子蟹、比目鱼、贝类等。据当地渔民表示,有时甚至还越过捕捞区域。 有些渔民甚至提出了极端的意见,如“既然国家不闻不问,那我们自己解决,利用私制炸弹炸毁中国渔船”等。 从祖父那辈起就生活在这里的延坪邮电通讯局局长郑昌权(50岁)表示,“若站在高处,即可听到说话声音,中国渔船竟如此肆无忌惮。由于他们已经有越过北方界线的经验,以后将很难阻止他们,以捕捞梭子蟹维持生计的延坪岛,在不远的将来有可能成为‘死岛’。” 据瓮津水产业协同组合表示,2003年9月份延坪岛梭子蟹捕捞量为255吨,与2001年和2002年同期的630吨和555吨相比,还不到一半。上半年因捕捞1508吨梭子蟹而获得丰收的渔民在最近3个月中陷入了绝望。 前一天,延坪船主协会在向仁川海洋警察署、海军陆战队延坪部队、海军第2舰队送去公文时表示,“为了保卫渔场和我们生活的土地,我们已决心誓死守卫。如果今天中国渔船再次侵犯我国领海,22个小时后我们将出海迎战中国渔船,望周知。”10月24日的海上事件就是上述决议的结果。 今年到10月24日为止,仁川海洋警察署以非法捕捞为由扣押的中国渔船达97艘,而在2000年、2001年、2002年分别仅为29艘、39艘和25艘。今年中国渔船随着鱼群的流向,沿着北方界线在白翎岛和大青岛进行了大规模的捕捞作业,大约从半月前开始云集到延坪岛附近海域。 仁川海洋警察署的一位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工业化迅速进行的中国,由于沿海附近海域遭到污染,所以渔业资源有可能已枯竭。在寻找其他渔场的过程中经常往返于韩半岛附近,因此这一问题也许只有通过外交途径才能得到解决。” 韩国海警强硬措施对付中国渔船 今年中国渔船的非法捕鱼行为大幅增多,使海警大伤脑筋。由此,近日海警决定采取强硬措施。他们不仅扣押被捕渔船,而且还拘留船长及大副等人员。 仁川海洋警署12日扣押了11月6日被捕的辽东渔501685号等5艘渔船。他们最近侵犯韩国的专属经济海域进行捕捞作业。海警还扣留了5艘渔船的10名船长和大副。与此同时,还决定通过出入境管理所将27名船员驱逐出境。 到目前为止,如果中国渔船进行非法捕鱼而被海警拘捕,韩方只扣留船长1人,并对其进行罚款处理后,释放大副、船员及其船只。但是这些人被释放之后与新的船长合作,明目张胆地再次进行非法捕鱼。因此他们与韩国海警之间一直玩起了捉迷藏。 仁川海警有关人士表示,由于中国渔船拒交罚款继续非法捕鱼,他们认为很难用以往的处罚力度来阻止中国渔民。他还表示,?员徊兜乃杏娲扇⊥拇胧? 11月11日,就中国渔船在西海海域进行非法捕鱼一事,外交部次官金在燮在接见来访的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时表示,非法捕鱼行为很可能造成中韩两国渔船之间的冲突。并要求中方严格管制本国渔船的非法捕鱼。 当天,韩国外交部官员透露,金在燮在与来访的中国辽宁省省长薄熙来会谈时表示,那些非法捕鱼的渔船大部分来自辽宁省,希望对此加强管制。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渔业协定》摘录 发布日期:2000年8月3日 第二条 一、缔约各方按照本协定和本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许缔约另一方的国民及渔船在本国专属经济区从事渔业活动。 第三条 一、缔约各方每年决定缔约另一方国民及渔船在本国专属经济区的可捕鱼种、渔获配额、作业时间、作业区域及其他作业条件,并通报缔约另一方。 第四条 缔约各方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国国民及渔船在缔约另一方专属经济区从事渔业活动时,遵守缔约另一方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措施及其他条件和本协定的规定。 第五条 一、缔约各方为确保缔约另一方的国民及渔船遵守本国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措施及其他条件,可根据国际法在本国专属经济区采取必要措施。 二、被扣留或逮捕的渔船或船员,在提出适当的保证书或其他担保之后,应迅速获得释放。 三、缔约一方在扣留或逮捕缔约另一方的渔船或船员时,应通过适当途径,将所采取的行动及随后所施加的处罚,迅速通知缔约另一方。 第八条 为在过渡水域逐步实施专属经济区制度,缔约各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逐步调整并减少在缔约另一方一侧过渡水域作业的本国国民及渔船的渔业活动,以努力实现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