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让低收入者住房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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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2:4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据新华社天津11月19日电在城市大面积危旧平房改造过程中,天津市把构建最低住房保障体系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功能,通过“建、收、转、补”四条途径,搭建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框架,向生活、住房“双困”家庭和拆迁困难户提供住房保障。 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在谈到如何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时说,城镇低收入居民住房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满足这些群众的住房要求,政府要发挥主渠道作用,探索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方式,构筑最低住房保障制度。为此,天津采取四条措施: 一是“建”,即为低收入家庭和拆迁住房困难户建设最低保障住房;二是“收”,即收购存量住房转为廉租住房;三是“转”,即将“低保”家庭和优抚对象承租公房转成廉租住房;四是“补”,即通过发放租赁补贴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 为保障特困群体在拆迁后能租上房,天津市将根据拆迁户困难程度和房屋租赁市场的价格水平,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