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大会”解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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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3:5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冷奎亨(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律师):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召开的业主大会是不能满足当今多变生活的要求,如发生重大事故需要处理的,临时召开的业主大会就能解决这一难题,另外它在20%以上业主的提议下也可以召开。如果出现业委会丧失了职能的情况,20%以上业主提议下召开的临时业主大会显得尤为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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