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银办理 内地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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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7:1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中国人民银行18日发布公告,宣布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提供到内地清算的安排。待各项技术准备完成后,该项将于近期内陆续实施。 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19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便利香港和内地居民消费。其中,与内地居民个人有关系的业务主要有两项。 一项是内地居民个人可以持内地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卡,赴港消费支付或在香港自动取款机上提取每天不超过等值5000元人民币的港币现钞;另一项是内地居民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赴港后,可按现钞兑换的限额清算条件,每人每次在银行柜台兑换等值6000元人民币的港币或人民币,用于满足在港消费支付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