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邮电巨贪 一审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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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7:4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新华社长沙11月19日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原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局长张秀发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秀发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其受贿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0年,张秀发在担任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局长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决定采购邮品和施工单位、选择邮电设备过程中,先后伙同其子女张琳、张芳(均在逃)及单独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价值373.5万元。(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