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前制造事端两案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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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8:45 海峡网-厦门日报 |
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试图于今年国庆期间在天安门制造“影响”的张理积爆炸案和叶国强寻衅滋事案1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张理积爆炸案中,检方指控,49岁的福建省无业人员张理积为发泄不满,蓄意以在天安门前散发传单、自焚的方式制造影响。检方说,今年7月至10月初,张理积在家中自制了大量传单并购买了汽车、鞭炮、汽油等作案工具,于10月4日驾车到北京。同月8日8时40分许,张理积驾车由东向西行驶到天安门广场金水桥前的机动车道时,向车外抛散传单,并欲用点燃的香烟引燃车上的汽油、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制造爆炸事件,被民警及时发现并被当场抓获。检方认为,张理积无视国法,采取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构成爆炸罪。但鉴于其系限制责任能力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今年43岁的叶国强是北京市宣武区无业人员,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检方说,叶国强曾因流氓、偷窃被强制劳动,又因盗窃被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先后3次被治安警告。检方指控,叶国强为发泄不满,今年5月至9月间,先后到北京市政府及天安门地区静坐、滋事数十次。为造成更大影响,其于10月1日10时许,再次到天安门劳动人民文化宫南门金水桥西北角处跳入金水河,造成大量群众围观,引起该地区秩序严重混乱。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检方认为,叶国强曾因违法、犯罪多次受到处罚,仍不思悔改,故意在公共场所滋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已触犯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19日,法庭进行了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听取了被告人辩解、辩护人意见及2被告人最后陈述。法院宣布择日对两起案件分别进行宣判。 链接 警察忆述那个瞬间本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记者19日上午获悉,曾经阻止福建人张理积在天安门广场滋事的交警单大龙,荣立了一等功,参与处置这一事件的民警荣立了集体三等功。在他们领取完奖章之后,记者独家采访了帅府园队交警单大龙。他回忆当天早上的情况时说:“大约8时多的时候,一辆白色赛欧轿车从我面前驶来,这辆车的速度越来越慢,在离我大约三四十米的时候,汽车的天窗处突然飞出来很多纸片,我第一个反应是可能车里的人在扔传单。我急忙追了上去,一边敲打车窗玻璃,一边喝令司机停车。这时我看到车里只有一个人,他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从天窗处往外抛撒纸片;也是在这时,我才发现司机扔的是百元大钞。”“见对方完全没有停车的意思,我连忙跑到车前试图阻止司机。没想到他却越开越快,直冲我开了过来。我只好一闪身让过车身,然后一手抓住他车顶上的行李架,猛跑了几步蹿上了他的车顶。我从敞开的天窗口再次喝令司机停车,他不但不理会,反而加速往前猛冲,一下就和前面的一辆轿车发生了追尾事故,车辆猛地一下又停住了。要不是我死死抓住了行李架,肯定要被甩出去。”单大龙跳下车后,见司机正在车里点什么东西,忙拉开了被撞开的车门,一把就将司机拽了出来。此时,闻讯赶到的民警将司机张理积带上了一辆警车,治安民警赶到现场后,赫然发现张理积刚刚试图点燃的竟是两桶汽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