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电力、电信设施 两罪犯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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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9:11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日前,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破坏电力设备、电信设施的徐光荣、罗世兵等7名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徐光荣破坏电力设备20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96万元,破坏电信设施4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9万元,盗窃1次,数额为6708元;罗世兵破坏电力设备17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9万元,破坏电信设施2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7万元,盗窃1次,数额6708元。 法院一审判决徐光荣、罗世兵两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至15年的有期徒刑。 (杨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