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银行将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将提供清算渠道和回流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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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9:22 海南日报 |
来源:海南日报据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赵新兵朱华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1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来访的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和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会见后出席了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分别代表人民银行和香港金管局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并参加会见。 经国务院批准,香港银行将在港办理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四项个人人民币业务。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公告》,宣布为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渠道和回流机制,以便利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经贸和人员往来,引导在香港的人民币有序回流。 中国人民银行将商香港金融管理局选择一家符合一定条件的香港持牌银行并授权其作为香港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帐户,集中办理香港人民币头寸的存取、人民币现钞运送,为与其签定人民币清算协议的其他香港持牌银行提供人民币存款的转存、兑换和平盘、人民币银行卡的清算和人民币汇款的转汇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此项清算安排,目前仅限于满足内地与香港居民个人往来和小额旅游消费的需求,不涉及大额经常项下的交易和人民币的贷款、投融资等资本项目交易。该清算安排将支持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人民币业务,增加业务品种,改善金融服务。 (相关报道见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