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者有继承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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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9:3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问:甲乙两人离婚后,因为年纪大,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又共同生活,在甲生前,乙尽了扶养义务,甲去世后乙是否有权分得遗产?一读者 答:如果甲乙两人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没有办理复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则两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甲死亡后,乙可以以配偶身份主张继承权; 如果两人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复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属于同居关系,两人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但乙作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根据《继承法》第六条的规定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