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内地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卡 可在香港“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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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10:36 贵州都市报 |
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19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便利香港和内地居民消费。其中,与内地居民个人有关系的业务主要有两项。 一项是内地居民个人可以持内地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卡,赴港消费支付或在香港自动取款机上提取少量港币现金;另一项是内地居民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赴港后,可按现钞兑换的限额清算条件,每人每次在银行柜台兑换等值6000元人民币的港币或人民币,用于满足在港消费支付的需求。上述安排将便利内地居民个人在港消费支付。 发言人说,人民银行为香港银行对个人办理的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等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这些业务主要是满足内地与香港居民个人在经常项目下的消费需 求。中国人民银行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此举无论从当前还是长远看,对于密切两地经贸关系,便利两地居民互访和旅游消费都有明显的好处,发展方向也符合内地经济金融稳步走向开放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