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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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06:0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宿州市委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抓手,在加强干部任前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效的防止和克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立足于强化组织部门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建立《拟任县处级干部资格审查及程序登记制度》。严格资格审查,对拟任县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由考察组、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及部长办公会分层次逐一审查把关,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不提交常委会研究;严格程序审查,着重审查民主推荐程序关、考察程序关、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关,要求考察组做到“五个必须”;落实责任追究,明确考察组、组织部相关科室及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在干部考察考核中的工作职责。制度实行以来,共发现16例任职条件方面的问题,3例选任程序方面的问题,经审查取消11名拟任县处级职务干部的任职资格。 立足于强化县区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制定《部分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制度》。规定事前报告范围,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在讨论任用干部时,凡遇有九种情况之一者,须事前报告并征得市委组织部的同意;规定呈报办理程序,明确呈报程序与时间;严格纪律要求,对违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报告制度规定,擅自作出任职决定的,市委组织部取消其任职决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制度实行以来,共受理13件干部任用事前报告,否决了其中2项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直系亲属的提拔动议,制止了2个县和1个市直单位在机构改革和县区换届期间大批调整干部的行为。 立足于规范审计结果运用程序,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规定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审计结果运用负有协调监督职责;规范审计结果运转程序,规定审计结果报告的呈办运转,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和市委组织部共同负责;规定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工作实绩档案,审计结论划分五个档次,作为干部任用考察和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写入干部考察材料。中共宿州市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