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年将进行首次全国经济普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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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09:54 华声报 |
华声报讯(记者唐伟杰):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11月20日透露,中国政府将整合现在国情普查项目并于2004年进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据介绍,中国国务院日前决定,对中国的经济普查制度做一些调整,即把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和建筑业普查四项普查工作合在一起一次进行,统称为经济普查,2004年进行首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后每10年进行两次次,逢3、逢8的年份进行。 李德水介绍说,基于对农业的重视,调整后的经济普查不包括农业普查,保留农业普查,单独对农业进行普查,同时将建筑业的普查纳入经济普查的范围。另外人口普查也被保留。 李德水表示,调整后的国家普查项目,不仅在数量上有所精简,而且在周期安排上也更趋合理。 背景资料 普查是国家为了解某项重大国情国力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全面调查。新中国成立以来已经先后进行了12次全国性普查。其中:人口普查5次、工业普查3次、基本单位普查2次、第三产业普查1次、农业普查1次。 1950年中国进行了第一次工业普查,1953年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但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和没有建立规范的普查制度,时隔35年即到1985年才开展第二次工业普查。 1994年,为了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中国国务院批转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的请示》,明确了普查在整个统计调查体系中的基础地位,要求实行周期性的普查制度,并规定普查项目包括: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等。其中,人口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工业普查、农业普查每10年各进行一次,分别在逢0、3、5、7的年份实施;基本单位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在逢1、6的年份实施。从而把普查的项目和时间规范化、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