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宿舍夜藏“娇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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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6:13 兰州晨报 |
女生宿舍夜藏“娇男” 记者调查:95%以上的大学生对此嗤之以鼻 夜藏“娇男”惊动110 11月12日凌晨零时许,七四三七110巡警接到报警:段家滩某高校内几名保安在殴打一名男生。巡警经过调查得知,当天晚上在熄灯后,保安从女生宿舍查出了一名留宿的男生,双方在交涉中发生了争执。 据宿舍的其他女生反映,这位男同学是舍友小琳(化名)的男朋友。学校明文规定,男同学不准进入女生宿舍楼,但小琳不但将男朋友带进女生宿舍,而且还经常留宿。为此,宿舍里其他5位女生经常感到不便和尴尬,她们曾多次给学校反映过此事,但由于小琳男朋友晚上住在她们宿舍的时间不稳定,因此学校保安一直没有抓住他。 11月11日晚下自习后她们回到宿舍后发现小琳的床帘拉得很严实,当时她们就怀疑小琳又将男朋友带到了宿舍,但又不敢肯定。当晚11时左右,宿舍的灯熄了,女生楼的楼门也上了锁后,她们突然听到小琳的床上传来不正常的声音。于是,忍无可忍的她们便通知了宿舍楼的值班保安,保安闻讯赶来后当场从小琳的床铺内将其男朋友揪了出来。在此过程中,小琳大喊大叫,并报警称保安打人,小琳的男朋友也不配合保安的工作,双方发生了争执。 11月17日,当记者来到发生此事的该学校采访时,该校的一位领导显然不愿意过多地评论此事,他称这是一件学校内部的事情,不需要外界介入。但他同时表达了个人的观点:因为学校扩招,加之学校条件所限,男、女生不能分楼而居,虽然学校也采取了种种措施,但还是发生了问题。最后他表示,学校一定会对此事“慎重对待、严肃处理”。 本报记者田海珠邢剑扬 本报讯(记者雷媛李雪萍)就段家滩某高校“女生宿舍夜藏‘娇男’”一事,从11月17日开始,记者在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医学院、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学院等高校进行了3天采访,采访中记者耳边几乎全是学生们的斥责之言,虽不能说是百分之百,但足有95%以上的大学生对这种行为持坚决反对的态度。 这种行为让人反感 “这种行为完全不对。同居现象虽然现在已是见怪不怪了,但这样不顾及其他同学感受而公然同居的行为就是不道德的。虽然我周围没有发生这种事,但这种行为让我很反感。”西北民族大学广告专业的一姓李的大二女生如是说。 本报记者雷媛李雪萍 这是不文明的行为 在兰州理工大学校园里,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大学生。一位姓黄的大二女同学告诉记者,出现这样的事是不应该的,这是对同宿舍其它同学的极度不尊重。另一位男同学愤愤地说,这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大学生应该坚决说“不”,如果出现这样的事情大家应该群起而“攻”之。 本报记者刘凤宇 校园不是风月场 西北师范大学旅游专业一姓赵的大四男生说:“就事论事,这种行为一点都不道德!没错,步入大学后,我们的生理和心理在逐步成熟,但成人做事就应该有思想、有头脑。对大学生而言,在少了‘手把手’式的说教后,很多事得靠自律来完成,能有如此行径者,足见其自律能力的高低。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学子,更应该要学会自尊、自爱。要知道大学校园不是‘风月场’,这种视学校规章制度为耳旁风者,必然要承担其该承担的责任。”本报记者卢昕 这种行为决不允许 省教育厅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对的。从教育部关于学生行为的相关规定,具体到某一所学校的大学生行为规定来看,这种行为都是不能允许的,今后,学校应加强对学生思想、行为上的教育和管理。 本报记者李雪萍 这是一种不道德行为 西北师大社会学系主任贾应生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为任何一种社会性行为,包括两人之间的行为,都要遵守道德伦理规范,在其他同学的面前公开同居,就是违背人类道德规范和羞耻心理的!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一种侵犯他人合理的生活权利的行为。”本报记者雷媛 辜负了父母的期望 学校管理上有漏洞 “不可能吧? 各学校在男女生问题上是很敏感的,尤其在住宿上管得很严,像我上了5年学,女生宿舍一次也没上去过,难道那个学校就没人管吗?”甘肃中医学院中西临床专业一姓郭的大五男生不相信地反问起记者来。在确信是“铁的事实”后,该生说:“我不想对那两位学生做什么评论,我的观点就是,学校不完善、甚至是不负责的管理是直接导致这种行为发生的‘温床’”。 采访中,90%以上的学生与郭同学观点一致。 本报记者雷媛李雪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