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内急”与厕无关(时报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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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21: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昨天是“国际厕所日”,相熟者为了这个“龌龊”而崇高的日子开了不少又荤又咸的玩笑,笔者在此跟风,目的是引出一条“路”来。这条路叫热河南路。 有城市生活经验者知道,大凡内急时最害怕身处闹市寻厕不得,那种凄惶的心情下,真恨不得做一回不讲公共道德的动物算了。有人烦不了,便处处皆厕所,直把空位当蹲位,然后大快。这是一种人性的非理性逻辑,其宗旨就是“自便”。 因停车位不够用,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的执法人员便“迫不得已”地将汽车停上人行道,而交警大队竟称与该处“联系的效果不是很好”。仔细掂量,颇有微妙之处。 必须承认,停车位不够用与找不到“厕位”一样都是不便的。但是,开车族总不能见一些急得来不及讲社会公德的人处处方便就也不妨“自便”吧?这倒不是雅观与否的问题,更涉嫌与《交通管理条例》掰腕子,事情看似不大,其实直指行为者所在单位的形象与作风,从中也牵扯出有关部门行政作为缺失与否的话题。如果停车位不够也是一种“内急”的话,这种“内急”和厕所无关,和“位置”无关。 因为,在一定的制约条件下,在寸土寸金的城市,增加停车位与增加厕所一样,暂时还不可能大刀阔斧地进行。这些,我们都能基本理解。但不能理解的是,以“内急”作为堂而皇之的“自便”理由,而这种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现象竟能长期存在,以至成为交通和管理混乱的根本原因。这不由人不深思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然“交警学济南”的济南经验说明,理顺“关系”的前提只有一个,那就是严格按规定办事,不留情面。难道仅因为管理对象是执法部门,就难以被执法吗?以“联系”、“效果不是很好”之类轻飘飘的口吻来表态,这会给市民造成怎样的联想空间:如果违规者是普通市民,如果违规者不是公路运输管理处人员……? 在市民权益被侵犯的事实下,任何联想都将令人困惑。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21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