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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炫耀性消费”真的值得如此炫耀吗?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00:50 人民网

  网友:王克安

  关于广东高州市一位刘老板花费数百万元为儿子举办“豪华婚礼”的大体情况,先后从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转载金羊网的报道中已经知晓了。尽管报道中由于消息来源不同,说法也不太一致,但“豪华”二字已经深深地印在脑子里了。譬如,据说,光婚车就有33辆(从早上84辆花车巡城到晚上11时晚会结束,整个高州城热闹了足足一天);还会用直升机迎接新娘(后说未用直升机);当晚的婚宴凡出席者都有1000元红包领;婚礼主人介绍婚礼盛况时说,108桌,客人多少就说不清了,晚会就花了100多万元,加上酒宴、车队什么的,总共有几百万元吧。

  实事求是地说,看到这样的消息,笔者并没有受到多大感动,因为以往人们已经不止一次地看到或听说过此类消息了。本人“豪华婚礼”文件夹中就收集了一些。譬如:

  在北京。有专门的“婚庆公司”操作,价格不等。其中,豪华空中婚庆套系――35000元,2架直升机+凯迪拉克+5辆奥迪+主持+摄像+VCD制作+20人军乐团。有的在饭店包总统套房;3800元一桌的酒席,摆了18桌。有的租用京郊别墅,请200位亲友,当天都住在四星级标准度假村,用餐标准每人每顿360元,光两顿饭就花了15万元,场地装饰近5万元,请40个礼仪小姐,请武警部队放一小时焰火,还有舞狮、舞龙、扭秧歌的,几麻袋玫瑰花瓣铺满100多阶台阶,放飞五六百只鸽子,还有一出戏、一台节目、一场电影……(中国青年报,2002年9月09日)

  在上海。一位被称为明星级的人物在不同的地点举行了包含水、陆、空的“三栖婚礼”:空中婚礼(内容:空中定情)、草坪婚礼(内容:栽连理枝、撞钟纳福)、水上婚礼(内容:江海见证)、广场婚礼(内容:婚礼仪式),还有喜宴满堂、婚礼狂欢夜、洞房花烛等等程序。新房是租用的,每晚租金500美金……(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10月10日)

  看到诸如此类的豪华婚礼,除了羡慕之外,还有许多的感慨,一是感到中国“富人”的确是多了,二是贫富差距拉大了。富人多,是好事,越多越好,从总体上说,可以“先富带后富”;贫富不均,差距拉大,短时间不可避免,以后慢慢再说。因此,面对豪华婚礼,我的心态或基本态度是,不嫉妒,不反对,但也决不提倡。

  为什么不提倡呢?——本来不想说什么了,凡事“听其自然”、“静观其变”吧。可是,突然看到曹林网友之《》一文(人民网,2003/11/18),有些话憋不住,还是想说一说。

  关于公众对富人的“利他性苛求”。曹林网友把“花钱”分了几个层次:花公家的钱为自己办事,花公家的钱为公家办事,花自己的钱为自己办事,花自己的钱为公家办事。他感到,社会上对于“花自己钱为自己办事”,则保持着一种暧昧的态度,如果钱的数目很大,上百万了,这种暧昧就更明显了:一场婚礼让整个高州沸沸扬扬,未免过于夸张——不约而同的潜台词是:如果把这数百万捐用于教育之类公用事业,该多好啊!他认为,无疑,“这是公众对富人的金钱赋予了更多的‘利他性’苛求”。

  ——富人一场婚礼,耗费数百万,当然无为不可。但如果有人设想,倘若把这笔钱中的哪怕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捐”给教育事业或用于“扶困济贫”等其他公益事业,我看也是人们的正常心态。多做“善事”,“苛求”是不行的,但“提倡”总还是应该的吧。“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多年来不讲了,但从社会道德或社会风尚看,“利他性”还是可以讲的。譬如有人简单地算了一笔帐:婚庆中的豪华套房每天租金500美金,至少可供8名农村小学生一年的学费(小学每人每年的学费约在500元左右),——这样的“利他性”的换算方法是否也会被归入“苛求”之列呢?

  关于炫耀性消费的“人性与正义的选择”。曹林说,把自己的钱捐用于公用事业是富人的一种非常态的超道德行为,而常态下更愿意的选择是:炫耀性消费,这是符合人性、也是正义的选择——自己的钱的自己使用当然是最常态的选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仅意味着私有财产的完整,还意味着在法律框架内处置私有财产的自由。

  ——这段话颇具“哲理性”。“捐献”行为,是否属于“超道德行为”,似可讨论。当然,无可否认,对于今天大多数的人们来说,“捐献”行为肯定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得到的,从这个特定意义上说它是“非常态”行为,也是可以的;但我认为,这至少“也”是“符合人性”的、也是“正义的选择”。实际上,国内外不少有识之士已经这样做了(陈嘉庚先生是为典范),他们的“善举”似乎更“符合人性”,更是“正义的选择”!

  至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不管将来是否写入我国宪法,但我认为,此项原则实属天经地义;然而我确实没有想到曹林网友在这种场合把它凸现出来加以引用,因为我觉得这多少有些“小题大做”,——试想,即使有谁提出或倡导“富人”应该“捐献”的“利他性苛求”,但只要不是组织上的“强迫命令”、没有相当数量人们的“结伙打劫”行动,那也决不会“破坏私有财产的完整”,也决不会损害富人们“处置私有财产的自由”。

  关于富人炫耀性消费的“建设性功能”。曹林说,炫耀并非缺点,他对我们这个社会起着很大的建设性功能:正是通过炫耀,财富才获得不断积累的动力,正是通过炫耀,一个人对财富拥有的满足才能折射到另外一个人的梦想中,并转化为一群人追求财富的动力——也就是说,从主观上讲,一个富人通过炫耀获得了“追求财富并得到财富”的成就感;从客观上讲,一群人在富人炫耀性消费的的刺激下获得追求财富的动力:有资格炫耀的人是成功的人,是拥有财富的人。

  ——“炫耀”,国语词典注:谓“矜夸”。矜夸,即使“并非缺点”,难道还是“优点”和“高尚”?在论者看来,“炫耀”不仅具有“建设性功能”,而且这种功能还是“很大的”;财富不断积累的“动力”,不是别的,正是“炫耀”!这种“新思维”不能说完全不对,因为“从客观上讲,一群人在富人炫耀性消费的刺激下获得追求财富的动力”。不错,这种情况在中国13亿人口中肯定存在。可是,根据人的本性,我坚定地相信,即使世界上完全没有富人们的“炫耀性消费”,人们也会有“追求财富”的欲望,这种欲望则成为不断创造或积累财富的“动力”。

  换一个角度说,富人们的过分“炫耀性消费”行为极易引发和激化人们的“心理失衡”,从而诱发种种不良之社会后果,特别是在社会快速转型时期,尤其如此。譬如,某些贪官污吏的贪得无厌、某些抢劫者盗窃犯的不法行为、甚至社会上某些图财害命者,等等,很难说他们的心理状态与某些富人的“炫耀”完全没有关系,至少不能完全排除他们的不良心态是在受到某种包括富人“炫耀性消费”在内的不良“刺激”而诱发出来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富人们的“炫耀”不就成了“破坏性”因素,至少在这种场合还能谈其“建设性功能”吗?

  关于富人炫耀性消费受到“舆论压抑”。曹林说,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富人的炫耀性消费的需求在我们的社会中是受到舆论压抑的。新华社曾通过调查作过一个报道,当前我国社会消费结构中出现了特有的“富人低消费”现象:有钱人很多选择低消费,而想消费的又没钱,这与国家宏观经济扩大内需的政策预期完全相悖,富人手中持有的货币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推动消费升级的购买力。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社会舆论对富人作为常态表达的“炫耀性消费”太暧昧了!

  ——其一,富人的“炫耀性消费”受到“舆论压抑”是很自然的,也是很正常的。这恰恰说明这种“炫耀”并不为大多数人们所接受和认同。其二,新华社的“富人消费”调查我没有看到,“富人低消费”现象也不能绝对排除,但我不相信“有钱人很多选择低消费”的结论能够成立,这个判断恐怕与人们看到的日常现象和普遍现实相违背。其三,至于说,“舆论压抑”了富人们的“炫耀性消费”,从而违背了国家宏观经济“扩大内需”的政策,导致富人不敢大把大把地花钱、影响了大款们的“购买力”,我不知道论者有无理论上或事实上的根据,否则,等于杞人忧天。实际上,种种“高消费”的鼓噪、无数“高价”商品的盛行、或者日益高涨的“豪华婚礼”的喧嚣,都足以把这种“忧虑”和“担心”抛到九霄云外。

  关于尊重富人的“常态权利”。在其文章末尾,曹林网友以“结论”式地口气说道,从尊重财富的角度,从尊重富人常态权利的角度,我们应该充分尊重高州那位耗资几百万办婚宴的老板。

  ——应该说,对于“财富”,只有“爱惜或不爱惜”的问题,而并不存在“尊重或不尊重”的问题。对于富人们的“常态权利”——“炫耀性消费”(“正义的选择”、“最常态的选择”),即使人们有某些看法,也谈不上尊重不尊重的问题。不过,有一点应该强调:当一个人行使某种“权利”的时候,有些情况下还是得观照一下周围的环境,譬如时间、地点、情境等等。例如“洗澡”,这是任何人都有的权利,但如果像有的地方(武汉)在商场门前展示“美女沐浴”的场面,就要受到“舆论压抑”;例如“吃饭”,这也是人们的神圣权利,但若像此前在西安出现的一桌高达36万元的“满汉全席”遭到“舆论压抑”,也是难免的。

  末了,我还想说,在“炫耀性消费”作为一种“社会存在”还会以各式各样的面目和名义出现的情况下,我主张:千万不可把这种“炫耀性消费”与“政府行为”纠缠在一起,两者应该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否则,等于是人民政府在倡导这种“炫耀性消费”。何以言之?不妨仍以这一次广东高州“豪华婚礼”为例。有关报道说,“晚会”设在高州市市政府广场,场外停放着三辆警车和两辆消防车,高州市电视台四台摄像机现场直播(街头店铺里的电视都播放晚会盛况);每排观众席都有几名警察保卫(有200多名警察被调到晚会现场维持秩序,是市文化局出面请他们来的);晚会舞台后面的背景板上写着晚会的名称“星光熠熠耀高凉”,下面写着:“主办单位:高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承办单位:中共高州市委宣传部、高州市文化局、茂名市演出公司”;晚会费用自然是刘老板出的钱,他和他的儿子、新媳妇当然都坐在晚会现场第一排;婚礼主人介绍婚礼盛况时说,除亲戚朋友,还有不少茂名市、高州市的领导出席。——总之,刘老板出钱,市政府出人、出力且为之大肆“炫耀”,因此我很纳闷儿:该晚会的“主办单位”,究竟是刘老板还是高州市政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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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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