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每五年一次 GDP数据定期修正和调整(权威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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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00:5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今天宣布,我国统计制度将采取两项重大改革措施:一是将原来的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同时将建筑业纳入,进行全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二是改进GDP核算制度和数据发布程序,初步建立定期修正和调整的机制。 我国周期性全国普查制度过去包括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调整后的全国性普查精简为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三项。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在2004年开始,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全国经济普查今后每5年进行一次。 关于目前的GDP核算制度和数据发布制度,李德水说其主要问题是没有建立定期修正和调整的机制。如年度GDP预计数在12月底发布,容易使人将预计数误认为统计数,从而怀疑我国GDP数据的可靠性和严肃性。此外,在获取较全面的基础资料后,往往只公布调整后的GDP绝对量,而不相应公布修正后的增长率数据。 改革后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为:年末不再公布当年的预计数,初步核算数由次年2月和5月公布,提前到次年1月20日对外发布,初步核实数和最终核实数的核算和发布程序不变。此外,今后在取得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以及计算方法、分类标准发生变化时,要对GDP的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和发布,同时,既要调整GDP总量,也要相应修订增长速度。至于季度GDP,将在现行的初步核算上,再增加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 《人民日报》 (2003年11月2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