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受辱”暴露“收容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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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02: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新华社南宁11月20日电2003年9月14日,河南籍妇女薛某在广西南宁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期间,被一名保安借晚上查房之机凌辱。在就医期间,薛某被诊断为“抑郁状态,应激障碍”。她及家人认为是在救助站遭凌辱后引起精神失常。此事经新华社独家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受助反而成了受害,“收容遣送后遗症”成为不容忽视的话题。 编制受限,特别是女管理干部太少,致使救助站有关制度无法落到实处。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卓铭佳说,按站里的内部规定,女受助人员必须由女干部负责管理,特别是晚上查房。根据目前的救助规模,南宁市救助管理站至少应有10名女干部,但目前在一线管理受助人员的仅有两名,因而无法实现24小时全天候值班。 由于缺乏全面的实施细则,救助对象难以甄别,救助标准也无法统一。据卓铭佳介绍,来求助的人五花八门,有来要钱、要车票的,有要求治病、帮忙找工作的;个人情况也不一样,钱物被偷被抢被骗,甚至出现家庭问题来上访要求救助的,而且绝大多数都没有合法的身份证明,相当一部分求助人员没有提供真实姓名、住址和家庭情况。 专业人士普遍认为,由收容遣送转变为救助管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好事。然而不可否认,在对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由原来的强制性收容转变为现在关爱性救助之后,尽管在硬件设施上有很大改善,但是救助站在管理制度、人员素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等软件环节上仍面临着严峻考验。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21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