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利用“瓦斯” “第一杀手”成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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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06:4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俗称“瓦斯”的煤层气,是引爆中国煤矿重大恶性事故的“第一杀手”。目前,这个可憎的“杀手”正被中国开发为安全的、能带来利润的“可爱”商品。 “我们每天从井中开采2万立方米煤层气,经压缩气站压缩后,运往100公里外的山西省用煤大户———长治市销售。”中联公司枣园煤层气项目部经理范华说。 这是中国陆采煤层气产业首次实现商品化。煤层气即俗称的瓦斯,在中国又有煤矿“第一杀手”之称,中国煤矿重大恶性事故中,瓦斯爆炸引起的占70%至80%。 “煤层气是与煤炭伴生、以吸附状态储存于煤层内的非常规天然气,热值是通用煤气的2至5倍,主要成分为甲烷(CH4),属优质洁净气体能源。但因其不易开采、投资巨大,中国长期以来并未大规模开发利用。”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总工程师武文说。 据介绍,在采煤之前先开采煤层气,可从根本上防止煤矿瓦斯事故,减少煤矿基建费用。同时,开发煤层气可弥补中国天然气的严重不足,有利于改善中国的能源结构和环境状况。煤层气还可液化成汽车燃料,也可用于生产合成氨、甲醛、甲醇、炭黑等,开发利用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据了解,中国煤层气埋深在2000米以内的总资源量为30万亿至35万亿立方米,列世界第三位,山西、辽宁、安徽、江西等十几个省区都有丰富的煤层气资源。 专家介绍,中国对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当时专门成立了一家从事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生产、输送、销售和利用的大型企业,2001年,中国煤层气的生产量约为10亿立方米,是继美国之后第二个大规模进行地面煤层气勘探的国家。但中国目前煤层气开采多为煤矿井下抽放,真正可用于商业化操作的陆上钻井抽采还不多见。 不少专家认为,由于中国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大势所趋,以开发煤层气为代表的洁净能源产业,将得到国家更多的政策倾斜,他们对中国煤层气商业开发持乐观态度。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1月2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