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转会费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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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0:0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讯甲A收官即将结束,2004年内外援的转会大幕也开启在即。20日,中国足协注册办新近修订后的《转会细则》刚刚通过了主管联赛工作的副主席杨一民的同意,将在21日正式向各俱乐部发放。其中对今年的转会工作制定了严密而细致的规章制度,力图将近年来层出不穷的转会纠纷降到最低。具体为: 1、计算球员底价时,俱乐部必须出示付给该球员各项费用时的凭证和相关纳税证明,否则不予计算。 2、在转会费的分配当中,专门给球员分定了所属的配额。 3、12月30日转会名单公布后第14天内,各俱乐部可自由摘取3名球员。 4、转会名单公布之后的7天内,原俱乐部对本俱乐部上榜球员有优先续约权,而且不占自由转会名额。 5、外援如果是永久转会,签约时间不得少于1年,如果是临时转会,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6、一名外援在被俱乐部替换之后,该球员不得在本赛季内再代表这家俱乐部参赛。 7、197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的球员必须在俱乐部允许之后才可以申请转会。 8、无缘中超的甲A俱乐部的球员,只有在得到俱乐部的允许之后才可以申请转会。(张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