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外商投资环境 吉林省为外商发展清“路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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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0:1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长春十一月二十一日电(记者吴兆飞)记者今日从吉林省整治外商投资环境领导小组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减少执法检查的无序性和随意性,从即日起,吉林省将严格控制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的行政执法检查。 吉林省为此下发了一项紧急通知。通知规定,今后凡要向外商(包括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进行检查的行政机关、执法部门,必须向同级整治外商投资环境办公室整治“四乱”(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工作组报送检查申请,明确执法依据、受检单位、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参加人数、检查工作负责人、联系电话,在得到批准后,持签批文件,才可以到企业检查。 在执法检查中,对外商因不了解政策规定,首次发生的一般性违纪行为,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以帮助教育为主,妥善处理。对确已查实的性质严重的问题,要与被查单位积极沟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处理。对利用职权,以检查为名,吃拿卡要、打击报复,干扰外商正常经营活动的不法行为,被检查单位要敢于抵制,并及时向当地整治“四乱”工作组举报。相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将对有关负责人和责任者给予组织纪律处分。对于没按照规定报送执法检查申请并得到批准而进行执法检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据介绍,自二OO二年六月吉林省开展集中整治外商投资环境工作以来,全省共受理外商投资案件二百一十七件,结案一百九十五件。经过集中整治,吉林省利用外资持续下滑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截止今年十月底,吉林省现存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两千八百九十六户,总投资一百零四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四十七点五亿美元,累计到位外资三十七点七亿美元,到位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二点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