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蔡万和特大走私集团主犯一审判无期徒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0:43 华夏经纬网 |
华夏经纬网11月22日讯:据中新网报道,福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十日对香烟走私额达二千四百万元人民币的“石狮蔡氏家族特大香烟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外号“夜壶”的蔡万和与蔡天示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分别被没收个人财产四百万元和三百五十万元。 据今日出版的《海峡都市报》报道,此案十三名被告人均被判犯走私普通物品罪,除蔡万和与蔡天示外,蔡万华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其他十名被告也被判处一年半到八年徒刑并处以一万到四十万不等的罚金。 据法院查明,二000年初,在蔡万和组织策划并分工下,为将境外走私分子的香烟从海上运输入境,从而非法获利,蔡天示、蔡万华等十一人及将另案处理的龚天真等人先后参与了走私香烟的犯罪活动。 这个集团分工明确,组成一个庞大的走私网。蔡天示负责先后购买七艘船只分别用于运输香烟,接驳香烟并冲滩上岸以及海上“看风”等;而龚天真则负责购买陆上的运输和交通工具;蔡万和等人在私宅下修建仓库存放香烟,再交由其他走私分子在国内销售;最后由蔡万和负责和境外走私分子结算。 二零零二年二月到三月,侦查机关先后在蔡万和、蔡万华等人的住宅地下仓库查获多次走私入境的“中华牌”香烟两千多箱,偷税额达七百多万元人民币。 此外在二00一年七月间,蔡万和还和同在二十日被判刑的某国外烟草公司业务主管卢远煌勾结,由卢代表国外烟草公司购得免税香烟“红金龙”四千多箱。这些香烟免税出口运至国外港口后,再由蔡万和等人组织偷运入境。案发后,侦查机关在几名被告地下仓库内查获的该批香烟偷税额即高达四百五十余万元。(来源:华夏经纬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