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期货专才可获内地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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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2:32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11月22日电香港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已就如何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有关证券业的其中1项承诺达成共识。 行政长官董建华昨天宣布,香港和内地的证监会将于下周签署安排,让期货和证券界的专业人士,取得内地从业资格,便利他们在内地发展。两地证监会也就考试的合作、两地资格对照、审核资格安排、监管合作及违规和调查等事宜取得共识。 为了确保《安排》下的承诺能如期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两地证监会同意,通过内地相关法规考试的香港专业人员,可获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发从业资格。经此途径取得从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员,如持有香港负责人员牌照,认可作为内地高管人员的任职资历要求,如持有香港代表牌照,将等同取得内地一般的从业资格。内地专业人员可获香港证监会视作符合香港行业资格。经此途径取得行业资格的内地专业人员,如拥有内地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负责人员的行业资格,如持有内地一般的执业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代表的行业资格。 所有准备经上述途径取得资格的人员,应按内地或香港各自的程序提出申请。各负责审批的机构,可因应情况对个别要求作出宽免或免试安排。有关人员所取得的从业或行业资格,仍须受就相关活动所同意的两地资格对照规限。如申请执业/任职资格或牌照,该人员仍需符合其他取得资格或牌照的要求,例如该人员的经历须与所申请的执业/任职资格或牌照相关,以及到香港申请牌照的内地专业人员须通过香港的相关法规考试等。各负责审批资格或牌照的监管机构,可因应特殊情况作出宽免。(林志文)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