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建行酒泉分行行长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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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8:06 兰州晨报 |
想贷款?想升迁?拿钱来好办 本报酒泉讯(记者董开炜)原建行酒泉市分行行长王胜元抵不住金钱诱惑,以权谋私,越权放贷,先后收受贿赂12.5万元。 11月21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肃州区法院对王胜元受贿案件公开进行一审审理。下午4时30分,法庭辩论和调查结束,合议庭宣布择日进行宣判。 经公诉机关查明,2000年6月,玉门市聚鑫麦芽公司向建行玉门市支行申请贷款,因该公司不符合贷款条件,玉门市支行拒绝向建行酒泉市分行上报贷款申请。该公司法人代表邱虎为了达到贷款目的,于2000年6月到王胜元的办公室送去现金5万元。 当年10月29日,在未召开审批人会议的情况下,王胜元指示建行酒泉市分行信贷科科长龚某下达了《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使邱虎从玉门市支行贷款400万元。 1998年起,金塔县兴隆电器服装公司因扩大生产、开发金塔县建材批发市场以及装修办公室为由向建行金塔县支行提出贷款申请,公司法人杨贵有为了达到贷款目的,在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间先后分5次向王胜元奉送现金5万元。在王胜元的关照和干预下,金塔县支行在1998年至2001年期间多次给该公司发放贷款400万元。 除了越权放贷、收受贿赂外,王胜元还以权谋私进行卖官勾当。玉门市支行副行长冯永革为了和王胜元搞好关系,于2001年春节前、2002年9月两次给王胜元奉送现金1.5万元。 2003年2月28日,在王胜元的提议下,建行酒泉市分行经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拟任冯永革为玉门市支行行长,并上报省分行。 2002年11月10日,建行敦煌市支行职工陈某为了将自己调动到酒泉市,到王胜元家中送去现金1万元。当年12月4日,在没有上会研究的情况下,王胜元安排分行人事科办理了陈某的调动手续。 今年56岁的王胜元原籍甘肃宁县,捕前系建行酒泉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1998年至2002年王胜元在担任建行酒泉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及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自己分管信贷、人事工作的便利条件,先后收受贷款企业和下属职工的现金12.5万元,2003年6月8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酒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22日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