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错关7天获赔2.5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09:1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松平)昨日下午,记者费了好大的劲才和一个叫刘伟的高州籍男子对上话,他告诉记者,他的女儿刘彩霞只因和一名在逃劫匪的姓名、籍贯、年龄、性别一致,在深圳白芒检查站过关时,被误认为网上追逃的疑犯,被警方错关了7天,后经警方调查和核实后,此“刘彩霞”非彼“刘彩霞”,其女才得以无罪释放,并获赔2.5万元。 据西乡派出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实也有一个和刘彩霞同名同姓的女子,伙同另外两个歹徒抢劫过一名持外国护照的华人,案发后,一歹徒被抓获,但是劫匪刘彩霞和另一名歹徒在逃。 由于劫匪刘彩霞的姓名籍贯、年龄、性别和刘伟的女儿刘彩霞都是一样的,甚至户籍都属于同一个派出所,当时,检查站的民警发现网上追逃的刘彩霞资料和刘伟女儿的资料基本一致,所以将刘伟的女儿带回派出所。 后来,民警调查发现,刘伟的女儿并不是歹徒刘彩霞,民警抱着负责的态度,还找来已经判刑的歹徒指认,再次证实刘伟的女儿不是在逃疑犯。对此,警方表示道歉,因为所有的资料十分相似,警方为此赔偿刘伟女儿2.5万元,此赔偿高于国家赔偿的标准。 据悉,刘伟的女儿刘彩霞今年20岁,广东高州人。10月24日下午6时多,她经过深圳白芒检查站时,不知什么原因被检查站警方控制,当晚便被送至西乡派出所。 当警察询问时,她一直在申辩,自己没做坏事为什么要被抓起来。当月26日,她被送往宝安看守所关押,直到11月1日下午2时多,她被警察放了,警察说“抓错了人,对不起”。 刘伟说,警察在不停道歉时,还解释说“是因为一个在逃劫匪和刘彩霞同名同姓同乡同年龄,所以警方搞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