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雇凶杀继母一审判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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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09: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钢通讯员邬耀广)昨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重大刑事案件进行宣判,共宣判了30多件重大刑事案件,40多名刑事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其中,绑架人质后竟与警车进行飞车追逐的汤珍友、文岳被判处死刑。 绑架人质后与警车飞车追逐 被告人汤珍友、文岳从湖南南下广州打工。2001年4月29日凌晨2时许,汤珍友、文岳携带水果刀、玩具手枪、自制易拉罐炸药等工具,窜到某工厂老板叶某住所,绑架叶某及其妻子、儿子。在屋内搜索抢劫后,又要叶某电告其家人,要求送来人民币15万元。 叶某借机逃脱报警,公安人员闻讯赶至围捕。两被告人将叶某妻、儿劫为人质,胁迫叶妻驾驶其奔驰320小汽车逃离现场。在逃跑过程中,为逃脱公安人员的追捕,两被告人共同威胁叶妻把车开上高速公路。期间,被告人文岳多次强踩油门提速,使车高速行驶,并抢抓方向盘碰撞对他们进行拦截的警车,当该车冲过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广清高速公路庆丰收费站南侧时,撞倒一名过马路的男子,致其当场死亡。随即,又撞到一辆小货车,致使该车又撞向一辆小货车,造成重大损失。奔驰车后因被告人汤珍友携带的炸药爆炸而烧毁。 花钱太多受责逆子杀继母 曾在广州轰动一时的逆子雇凶杀害继母案件,近日有了一审判决结果。11月2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雷、蔡积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陈天宁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法庭审理查明:2002年上半年以来,王雷与其继母王颖因所管理的饭店的账目问题产生矛盾,王雷嫌王颖平时责备其花钱太多,遂怀恨在心,预谋杀害王颖,并通过陈天宁的介绍,出资雇请蔡积斌作为杀人凶手,并预先支付人民币10000元给陈天宁,陈再将其中的7000元交给蔡积斌,作为蔡在广州的吃住等费用。 同年7月25日零时许,王雷与蔡积斌驾驶一辆小汽车至某商场门口,以已找到旧账本要与王颖对账为名,将王颖骗上车,载至黄麻公路段。蔡积斌从后用手臂、挂包带等勒被害人的颈部,王雷则用身体压住被害人的双腿,将被害人杀害,将尸体抛于桥下后驾车逃离现场。事后陈天宁再从王雷处取得酬金人民币3万元,陈分给被告人蔡积斌1.7万元。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曾认定被告人王雷犯罪时未满18周岁,后在庭审公诉意见中予以纠正,并通过对原籍户籍材料的取证,证实被告人王雷出生于1982年9月30日、犯罪时已满18周岁。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王雷的辩护人提出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