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拔干部亲属需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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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09:1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成都讯日前,四川省出台了《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市(州)、下属单位(系统)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提拔任用,必须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 《办法》明令,与领导干部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领导干部所在市(州)、下属单位(系统),确因工作需要提拔任用的,必须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