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就别来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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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09:40 半岛都市报 |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 乔建) 陈某以前夫打电话或发短信对自己骚扰辱骂为由,将前夫告上法庭。近日,市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陈某前夫的言语和行为对陈某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害,其应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 今年8月7日,陈某与前夫姜某协议离婚。后因姜某认为还有部分共同财产未分割,多次给陈某打电话或发手机短信息,要求解决此事。9月底,双方在陈某工作单位内发生争执,陈某报警。陈某认为姜某对她及其父母进行骚扰辱骂,严重干扰了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侵害了她的人身健康权和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姜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在法院庭审时,陈某向法院提供了部分电话录音、现场录音、手机短信息等,证明姜某侵权,其中一条短信息中称“今天是你的生日,明年是你的周年,马上还债。哈!哈! 哈!这一辈子你等着遭罪吧!”姜某承认这些录音和短信息内容是其所为,但否认存在侵权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姜某在给陈某的电话、短信息和现场解决过程中,其言语和行为具有侮辱他人的性质,主观上出于故意,客观上给陈某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害,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因姜某侵权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对陈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