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倍德”家装根本无资质(连续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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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6:0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前日刊发的《10多万装潢的新房难入住》一文有了新进展,房主钟女士目前已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要求“欧倍德”家装承担违约金182850元(合同中约定违约按50元/天计算,共365天),赔偿损失10000元(按购房价70万元,可使用70年计算,1年未入住损失1万元)。南京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后,认为钟女士的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当即受理了钟女士的申请。 钟女士告诉记者,如果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不能令她满意的话,她将向法院起诉追究“欧倍德”家装的民事赔偿责任。 昨天,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的韩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钟女士曾向协会咨询过欧倍德装潢工程服务中心是否具有资质的事,协会明确表示,这家装潢企业并没有资质,并提醒钟女士最好不要找这家企业进行装潢。韩科长表示,对于欧倍德装潢工程服务中心的违规行为,他们正在调查处理。 本报记者 肖军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22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