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简化因私出国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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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6:1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见习记者金龙舟)昨日上午,盐城市公安局正式宣布:从11月26日起,盐城公民因私申请出国(境)只需凭身份证、户口簿便可办理护照。 今后,除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申请办理护照需要交单位意见证明外,申请人只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和护照要求的照片,即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公安机关办理手续。省辖市的公安机关在受理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县(市)级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出国(境)看病或探视病人、奔丧、就学时间临近以及国外的入境许可即将到期等紧急事由的申请,公安机关将启动快速通道,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1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 据了解,有3类国家工作人员申领护照仍需提交单位意见:第一是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省管以上干部;第二类是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的领导成员及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第三类是各部门、各单位涉及国家安全以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含已离开原岗位但未满解密期的人员)。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22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