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就可以不签合同?(热线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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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6:2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自本报劳动投诉热线67272500、68686565开通以来,铃声不断。昨天一名女工称其所在的公司劳动用工有问题,记者随即与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监察人员前往调查。 据投诉者称,她从2002年3月份进入日本独资企业特不同音响(苏州)有限公司做操作工,但工作至今该公司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她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该公司有近百名员工与她有同样遭遇。记者闻讯后随即与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取得联系,并对这家公司展开调查。 特不同音响(苏州)有限公司购买部部长庄建苏、财务部/总务/人事科长施剑芳针对这一问题解释,该公司除实习生和临时工外,没有一人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均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称这家公司福利待遇很好,不会发生如员工投诉所称的问题。据其提供的数据表明,该公司有700多名员工,除249名实习生外,有465名签合同的员工,还有30名内退、下岗员工作为临时工按其个人意愿不签合同,不享受劳动保障。施剑芳认为投诉员工所称的近百名员工可能指的是实习生。介绍完这些情况后,庄建苏说可能由于工作疏忽还有个别员工过了试用期以后没有签合同,他们可以跟这些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据高新区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现有的劳动关系中已不存在“临时工”的概念,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对劳动者履行合法的用工手续。为此,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监察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自查自纠,并表示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本报记者 姚萍娟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22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