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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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6:2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通讯员薛锋)昨天上午,苏州市近80家事业单位法人接受了法制培训,预计将有4批共494家事业单位法人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培训。目前,苏州市一些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和法律意识不强,单位法人独立的主体观念较差,特别是一些法定代表人对于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的业务知识掌握不够。此次培训主要针对这些问题,对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单位登记管理有关的法规性条例、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业务知识以及依法行政的法律知识进行培训。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22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