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烟事件”引起反响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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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6:3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报道的“假烟事件”受到众多读者关注。对于假烟从何而来,大家来电畅所欲言,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家住北京苑的韩先生说,烟草公司是国家专有,代表国家行使某种权力,它们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送假烟。至于烟草公司内部人员,他们的素质可能会参差不齐,烟草公司不可能对送货员送烟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他们的行为也只受自己或者是某些相对熟识的队员制约而已。所以,“假烟事件”不能完全归结于社会上的“调包”团伙。 在开放大道开烟酒门市的孙老板则另有说法:“我卖烟已有好几个年头,烟草公司送的烟一直没有出现过问题,他们的送货员也很热情。虽然偶尔有顾客反映香烟有假,但后来自己想起来,被不法分子‘调包’的可能性较大。” 一位法律界人士分析:假烟来源可能发生在烟草公司送货环节,也可能是一些店主将假烟掺入真烟中出售,牟取暴利。还有,一些专门从事调包的不法团伙装作顾客去买烟,不经意间将真烟换成了假烟,所以假烟事件至今无结果,关键在于烟草经营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假烟从何而来。该人士强调:烟草公司缉查大队只能依法没收假烟,不具有侦查任务,所以每位经营户无论在进烟、存放及销售的过程中都要注意是否被他人调包。作为烟草行业的“垄断者”,烟草公司也要有忧患意识,应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从自身杜绝“假烟事件”的发生。 见习记者 姜振军 李丽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22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