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成品油必须添加清净剂销售不卖"环保油",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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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22:45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按照市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通知,从11月1日起,全市所有加油站必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强制性标准,在成品油中添加足额清净剂。前天,两部门执法人员对全市各加油站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仍有一些加油站没有添加清净剂或添加比例远低于要求。 前天上午,市环保局与市质量监督局出动执法人员一百余人,兵分十余路对全市一百余家加油站进行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对各加油站油罐内成品油的电导率进行测验,来确定成品油中清净剂含量是否达到了国家、省要求达到的强制性标准。 经初步检测,执法人员共发现17家加油站未添加清净剂或是添加分量不足。待抽样化验结果出来后,这17家单位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他们销售不合格汽油(柴油)的非法所得及不合格的汽油(柴油)也将被全部罚没。(张贝李昊伦) 初查未添清净剂的加油站 中石油青岛第十八加油站(重庆南路203号)、青岛市水产供销总公司加油站(四川路十九号)、青岛市海圣加油站有限公司(瞿塘峡路39号)、中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第26加油站、青岛瑞金加油站(海尔路与辽阳路交叉处)、中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第3加油站(城阳区城阳镇蔬菜批发市场附近)、青岛城港加油站有限公司(城阳区兴阳路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