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批捕 儿子哭红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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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0:3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11月6日报道的“弱妻锤毙丈夫”一文中的“弱妻”丁晓林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日前被南京鼓楼检方批准逮捕。如果丁晓林被判了有期徒刑,面对长长的刑期,其儿子李伟(化名)的学费将如何解决?李伟的大伯又有何感想?……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昨天再次走访了李伟及其大伯的家。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南京市虎踞北路,找到了李伟的家。只见屋子里已经是人去楼空,半扇窗子还是开着的。邻居张先生告诉记者,对于丁晓林被批捕一事,他感到有点惋惜,也替年幼的李伟担心。张先生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小丁不动手制止丈夫,那么,死的很可能就是小丁母子俩。张先生告诉记者,自从丁家出事以后,有几家房客都搬走了,丁家夫妻俩的“低保”也已经被取消,小李伟以后的生活没了经济来源,现在只能住在伯父的家里。 邻居范老先生说,如果小丁当时能冷静一点,就不会有今天这种结局。言谈之中,范老流露出对孤苦伶仃的小李伟将来的担心。 在建宁新村,记者见到了李伟的伯父老刘。老刘告诉记者,小李伟不在。因为是周末,所以就同意他到同学家去玩玩。老刘把记者带到了李伟住的房间。屋内的环境很温馨,李伟的小床上还放着一只可爱的小布熊。老刘说,那天听到母亲被批捕的消息后,小李伟就趴在这张床上,不停地哭,哭得眼睛都肿了,口中一直喊着“妈妈……”。看着他那可怜样,老刘感到揪心的痛。在一旁的沙发上,记者看见一个装满了棉衣和棉鞋的包,老刘说,这是他们一家人为小丁准备的,天气冷了,那里面肯定比外面还要冷。他们打算下周二就给她送去。 提起小李伟的将来,老刘说:“我还没想那么多呢,现在只能过一天算一天。”老刘说,他的心脏已经动过3次手术了,现在都必须随身带着药才敢出门。老伴在世的时候,家务他从来不用担心。但现在肩负起小侄子李伟的担子,他有点力不从心。 据了解,11月19日,根据小丁家人的请求,小丁的辩护人、南京市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黎民,曾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了被羁押的小丁,了解有关案情。当天,老刘作了担保,由黎律师向鼓楼公安分局提交了对小丁取保候审的申请。但至今,黎律师还没得到警方的答复。 检察机关认为,丁晓林在丈夫醉酒的状态下,有意识地用铁锤对丈夫的要害部位多次敲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行为。虽然她的个人遭遇及家庭状况值得同情,但法不容情,丁晓林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临走前,老刘告诉记者,就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小丁的代理律师黎民认为,小丁锤砸丈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黎律师打算为小丁做“正当防卫”的辩护。如在取证后,依据事实属于防卫过当,他将竭尽全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丁晓林减轻罪责。 本报记者 殷文静 见习记者 许梅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23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