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禁止凶丈夫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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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1:46 环球时报 |
丈夫打老婆,各国都有,不过,惩罚可不同,土耳其伊兹密尔市的法官近日就对该市一名打老婆的男子做出了一项不寻常的判罚:6个月内不许回家,并且期间必须与妻子和孩子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这名男子名叫阿赫迈特,去年和妻子迪莱克举行了婚礼。但婚后不久,阿赫迈特就迅速完成了从“奴隶”到“将军”的转变,一改婚前对妻子的百依百顺,开始变得盛气凌人,甚至对妻子经常拳脚相加。极度失望之下,迪莱克终于走上法庭起诉这个“暴君”。法官做出判决:阿赫迈特三个月不准回家。 不过,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回家没几天阿赫迈特就故态重萌,又对妻子挥起了拳头。这次,迪莱克丝毫没有含糊,马上就起诉了丈夫。法官对阿赫迈特这么快就又回到法庭十分恼火,本来希望他能悔过自新,不想竟丝毫没起作用。他们判决:阿赫迈特6个月内不许回家,且期间必须与妻子和孩子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这可够阿赫迈特受的,因为无论妻子和孩子走到哪里,他都要退避三舍。 (苏小鹏) 《环球时报》 (2003年11月21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