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登记注册出台了验资新举措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1:52 大连晚报 |
[本报记者 卓升 通讯员 刘莹]2003-11-24 00:35 中小企业登记注册出台了验资新举措本报记者 卓升通讯员刘莹本报讯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简化工商登记注册程序,加快市场准入,市工商局出台了《企业单一货币出资用银行证明替代验资报告的暂行办法》。这一企业期待已久的《暂行办法》从今天起开始实施。该《暂行办法》规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在设立登记、注册资本增加或出资方式的变更登记中,以单一货币出资的,可用银行出具的证明替代验资报告。对于用单一货币出资的企业,登记中可自行选择由银行出具出资证明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该《暂行办法》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外贸企业、对外劳务和对外承包工程的企业以及企业注册资本(金)减少等情况的登记注册不适用。该《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简化了企业登记注册程序,缩短了企业办事时间,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减少了企业的费用。该《暂行办法》实施后,预计全市企业每年可减少验资经费3000万元。该《暂行办法》有力地促进了企业货币投资力度,鼓励弱势群体开办企业的积极性。该《暂行办法》先在我市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和大连市商业银行试点运行,逐渐在全市所有银行开展此项业务。适合该《暂行办法》的企业,可持由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预先名称核准申请书》,到试点银行办理存款业务,银行即可出具出资证明,企业凭出资证明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