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火退人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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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7:0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 王泽湘实习生赵欣)位于湘江大道中段的一栋“烂尾楼”昨日上午11时突然起火(见本报11月23日4版)。记者今天再次返回该地采访却发现,住在其间的居民们丝毫没有搬迁的意思。而在省会其他几处烂尾楼内,昨日一场大火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 记者今天在湘江大道中段的烂尾楼内发现,尽管昨日该地发生了一起大火,火灾现场的惨景依然存在,但楼内居民依旧“生活得好好的”。 记者提及,每层都由木板或夹板隔成这样许多小间,小间里随便放着些床、棉被、衣物,小间外就放着灶具,随时可能引起火灾,很不安全。一位居民表示,现在只能这样搞,没必要也没钱搞得太好,“至于火灾,以后注意点就是了”。 记者随后采访发现,在另外几处烂尾楼大都如湘江大道上这处烂尾楼一样,实行“有偿租赁制”,将楼内空处建成小间租给打工者居住。令人不安的是,除火灾隐患外,还存在如环境卫生、建筑安全等问题。记者注意到,几乎每处有人居住的烂尾楼里都是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十分脏乱;有些烂尾楼内,搭成的小间是用砖做墙体、但没有粘合物,稍用力一推、或是大风刮来,都可能导致墙体垮塌。但这些都没有人管理,几乎是名副其实的“管理死角”。 “如果是该留,那就把它建好、搞好装修,并投入运营;如果是不该留,那就把它炸掉,还城市一个清洁。”在左家塘,一位居民指着附近的一处烂尾楼对记者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建又不建、拆又不拆,什么意思呢?”另一位市民则表示,有些烂尾楼露天置久了,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要迅即拆除、以除后患。 “这些房子,一般都占据了较好的地利优势,只要原业主肯放手,应该会有买主的。”在八一路与迎宾路交汇处,一位市民指着身旁的一栋烂尾楼提出了建议:“一般地说,这些烂尾楼都是因为资金不继造成‘烂尾’的,如果由政府出面协调,各方坐下来谈,相信能够完满解决的。” 长沙市建委、规划局等部门显然已意识到这一问题,并已着手解决。目前,长沙已有两栋昔日被称为“烂尾楼”的工程被救活。位于长沙市委市政府新址对面的一栋20多层高的水泥浇铸建筑,在停工约6年后重新投入建设,如今已装饰一新,预计不久即可完工。位于芙蓉路与南大路交汇处的另一栋曾停工约7年之久的水泥浇铸建筑现已重新进入施工阶段,预计明年可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