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修理业亟待“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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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8:1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不少顾客到消协或物价部门反映,认为自己在修理家电时,有的家电修理行收费不合理,有的甚至有敲诈之嫌。笔者为此专门对家电修理市场进行了暗访。 明码标价,这是《价格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了的,然而走遍大大小小的家电修理行,特别是一些不太正规的,很难看到有几家履行了国家法律规定的此项价格行为,取而代之的是“信口价”。王先生抱着一台20英寸的彩电去修,一开始,王先生就问要多少钱,修理人员说我们又不知道哪里坏了,要修了才知道。待修好后,修理行要价60元。约两个星期后,才修好的电视机又出现了同样毛病,这次王先生请了一位朋友到家里来修,故障原因是一根保险管烧坏了,而这根保险管正是两周前在修理行修理时换上去的,几角钱一根的保险管竟要价60元钱,王先生大呼“人心不古”。而有的较精明的顾客则在修理人员对电器故障原因查找完后就谈价钱,但仍难免被宰。因为首先没有价格标准,其次大多数顾客是门外汉,更主要的是顾客往往会觉得花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买来的家电,不修就是废铁一块,所以对修理行开的高价也只得无奈地接受。 家电修理行业有一个“开机费”的说法。这是项固定费用,根据不同家电价格也不同。比如电视机、冰箱的开机费为50元。对此张先生感到纳闷,他在修冰箱时问修理行,能不能自己把冰箱拆开就不收该费了,回答是否定的。张先生共花了90元,在换了一个温控器后,经观察了两天,冰箱依然不制冷,张先生只得再次找到这家修理行。此时的修理行则态度冷淡地要求把冰箱送到店里来修,张先生只得又花钱请人把冰箱抬到修理行。修理行又说是氟利昂漏气,再次花了几十元后才修好。 一些家电修理行在乱要价的同时,还实施一些偷梁换柱的手法。金先生花了1300元钱买了一台“爱华”随身听,一周过后就出现了故障,找到商家,商家说换机时间已过,只能保修,保修是不收费的,只收换取的零件费用。并说由他们出面找一家要价便宜的修理行。一周后,金先生去取货,修理行说是传送带坏了,换了一对新的,价格90元。就在使用一周后,又出现故障。金先生只得再次要求维修,这次修理行说是压带轮坏了,要换压带轮,一对压带轮180元,金先生只得咬牙从之。又一周后,金先生取货时要求要换下来的坏压带轮,修理行说反正你要来也没有用,干脆30元钱卖给我们算了。那么自己机子上的压带轮是否也是从别的机子换下来的?原来的究竟坏了没有?金先生至今仍为此事耿耿于怀,想起来总有一种被欺骗了的感觉。 除此之外,家电修理行还存在从业人员技术差、收费不开票等现象。据了解,开家电修理行要有资质证书,并分三个等级制,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从业人员应有上岗资格证书。正规的修理行,检查、收费都有登记,顾客在修理家电时,应选正规修理行,并看是否具有资质证书及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顾客应当面看看检查故障之所在,以便按价格表谈价。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这个行业的规范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技术、职业道德的培训,以促进家电修理行业的规范发展。洪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