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如何发展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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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8:34 浙江日报 |
骆建华 邵捷 2003-11-24 战后日本之所以能够迅速崛起,工业园区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日本,工业园区既是一个高效率的生产基地,更是构成日本整个制造业“大厦”的不可或缺的“基础单元”。日本工业园区在发展中积累的许多成功经验,对我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具有很高的现实参考价值。为此,省政府研究室的研究人员日前专门赴日本进行了调研—— 战后的日本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为了实现“振兴复国”的梦想,日本政府先后出台了《企业重建》、《产业振兴》等一系列有关法案,提出了建设制造业产业基地的战略构想,这就是当今日本工业园区的前身。日本工业园区的兴办大大加快了日本制造业发展的步伐,加速了日本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带动和促进了日本区域经济的发展,使其成功地实现了从资源小国向经济大国和强国的历史性转变。 从日本工业园区50年来的实践来看,有不少先进的经验值得我省学习,尤其在对土地和生态的保护、工业园区的管理体制等方面,更是亮点多多。 容纳10万家企业的产业集群 如果要笼统地概括日本工业园区的产业特色,可以用“三高”来描述: 首先,它是一个高层次产业的集聚区。在工业园区内落户的大多数是那些在本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的企业,技术比较先进,工艺水平、产业层次比较高。一些信息、环保等先导性技术和产业居世界领先地位。 日本的工业园区也是一个高效率的技术开发区。日本企业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适应市场需求的速度很快,技术开发的能力很强,所开发的产品式样多、质量高。如雅玛哈发动机公司每年按照客户需要开发的大的品种项目都要在二三十个以上。 日本的工业园区还是一个高效率的生产区。除了少数由大企业主导的工业园区和极个别政府主导的工业园区之外,日本绝大多数的工业园区面积都比较小。如静冈县88个工业园区,平均面积为1105亩。最大的是滨松市政府主导的高新技术工业园区,面积为3511.5亩,但大多数的工业园区为300亩左右的小型园区。这些工业园区面积虽然小,但土地的产出率相当高。其中以综合性的工业园区产出率为最高。 与我省相似的是,园区内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日本全国有近4600个左右的工业园区,集聚了10万多家的企业,工业园区使这些企业有了一个良好的发展载体,而且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个相互沟通、协作和进行产业配套的机会,形成了产业集群式发展的模式,它不仅大大加速了当地工业化的步伐,而且也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城市化的发展。 每个园区都是大花园 发展工业如何保护生态?日本政府对工业园区的建设有很多的规定,而生态环境问题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条。这种规定散见于日本的《都市计划法》、《工场立地法》、《河川法》、《防止公害协定》等各种法律性文件中。文件要求所建设的每一个工业园区,其绿地面积必须留总面积数的20%;公路两旁要留有一定面积的绿色缓冲带;在建设1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园区时要设置一定面积的公园;每个工业园区都要建有调整池(即污染物处理池);严格禁止有污染企业进入园区。 在严格保护生态的法律下,如今,日本的每一个工业园区几乎可以说都是一个大花园,一走进区内,满眼都是绿树红花,一股清新之气便会扑面而来。不少工业园区由于建在河流旁、山脚下,青山绿水相映,风光无限。每个园区都有一定面积的绿地,不少园区内还建有公园。园区内配备有调整池,专门用于下雨时工业污水的排放(工业污水经调整池沉淀后再排到河床)。最典型的要算是富士市工业园区了。这个园区是1997年开始建设的,土地面积为1065亩,共有9家企业,年经营额390亿日元。园区内虽然有一家是化工企业,有一家是造纸企业,但调整池内的水依然清澈如故。区内有两种绿地,一种是分布在厂区内由厂家自己绿化的绿地;还有一种是原先就有而在园区建设时保留下来的保留绿地。为了与远处的富士山景色和谐统一,园区的每个厂房都染成了墨绿色和青蓝色。 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 如果说工业园区美丽的生态让人赏心悦目,那么,日本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力度,可谓十分严格。 日本是一个缺乏天然资源的国家,全国陆域面积37.7万平方公里,其中绝大多数是山地、坡地,农地很少。为此,在工业园区的推进过程中,日本政府一方面注意满足园区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另一方面又高度重视对土地特别是农地的保护,做到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两不误”。 合理规划,用法律形式严格限定工业用地。1968年,日本政府就制订了《都市计划法》,对城乡工业专用地域、准工业地域、商业地?蚝妥≌赜虻冉辛嘶郑娑üひ翟扒荒茉谡付ǖ墓ひ档赜蚝妥ㄓ玫赜蛑行私āR院蟛痪茫毡菊殖鎏恕杜┮嫡裥朔ò浮罚雅┮涤玫胤治字值睾鸵抑值亓嚼啵字质怯帕寂┮档赜颍抑质欠怯帕寂┮档赜颍ㄉ狡碌亍⒃拥睾头掀兀娑üひ翟扒荒茉诜怯帕寂┮档赜蛑行税臁Q细癜盐展ひ翟扒玫氐纳笈ㄏ蓿忧抗こ淌凳┑募觳椤T谌毡荆淙恢厥永妹窦淞α堪煸扒怨ひ翟扒猛恋兀宦杀匦胗烧笈冶匦胗上卣拢ㄏ嗟庇谥泄氖〕ぃ┡纪狻? 同时,严格控制土地的投机倒卖行为。日本政府对企业购买土地设有多种税金规定,以防止土地倒卖行为的发生。如1973年创设的特别土地保有税法案规定,对取得一定规模以上土地面积的,可由政府收取1.3%的土地取得税和3%的土地保有税。对工业园区内每平方米土地的资金投资率也有明确的规定,要求企业主保证有购买土地70%以上的资金用于投资该园区内的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等设施(日本土地比较昂贵,有了这一规定,就保证了一定的土地面积具有一定量的资金投入),并规定企业是否具有这样的投资能力,必须在入园前由县政府的商工劳动部或县中小企业团体中央会进行“诊断”,即对企业进行调查、论证,就该企业是否可以入园提出意见。 严格保护土地还与重视农民问题的处理同步。在日本,土地是属于私人所有的。要把农民的土地转化为工业园区用地,实际上是农民对自己所拥有土地的出售,其价格基本上是按照市场的原则确定的。无论是兴办政府主导还是民间主导的工业园区,对农民土地的价格补偿,都要求在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原则下,由政府、企业、协同组合(或由协同组合委托开发商)与农民具体商谈。在具体的商谈过程中,农民对自己的土地拥有充分的要价权力;政府、企业、协同组合(或开发商)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为防止农民对土地的要价过高或剥夺农民土地情况的发生,国家每年都要会同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国不同类型农地、果树林地、山林地和山坡地、荒地等分5类进行价格调查与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参考价格进行公示,供各地参考。对失去土地后没有就业门路的农民,政府主要是通过提供就业信息帮助解决。 园区发展由市场主导 与我省工业园区主要由政府主导建设与管理不同,在日本,政府主导的工业园区属于极少数,如在静冈县88个工业园区中,政府主导兴建的只有13家、占14%,而由民间力量主导兴建的占大多数。由民间力量主导兴办工业园区,其基本程序是先由民间6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大企业除外)组织起来,形成协同组合,再由此协同组合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在企业的申请按规定经有关政府和中小企业团体中央会审定同意后,再由此协同组合或由协同组合组织开发商进行土地开发。 工业园区内基本上都不设政府管理机构,全权由该园区的协同组合负责管理。工业园区协同组合设有理事会,是该工业园区的最高管理机构。理事会成员分别由工业园区内每个企业的理事长担任。理事会设有正副理事长各一人,监事若干。绝大多数的园区还设有事务局。工业园区协同组合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兴办园区内的共同事业;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咨询、融资等有关服务;沟通园区内外企业的联系等。这种由园区的协同组合自我管理园区的形式,一方面极大地节约了政府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协同组合与企业联系紧密,也有效地密切了园区内管理组织与企业的关系,促进了园区内共同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