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官能引咎辞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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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8:3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11月21日《新京报》报道,《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办法》近日出台,明确规定存在严重过失或不当行为的官员,虽没有触犯刑律,也必须自行提出引咎辞职;对应当辞职却未提出的领导干部,将直接免职。 这个规定的出发点自然很好,但是,这需要完善的辞退机制作保证。 众所周知,有严重错误的官员厚着脸皮不愿引咎辞职,甚至上窜下跳可着劲活动,竭力想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在被革职后可着嗓门喊“冤”,等风平浪静后再谋划异地做官,这应该说是相当一部分“问题官员”的真实写照。引咎辞职考验的是官员是否具有主动承担责任的勇气。而勇气凭的是良知,靠的是自觉,这对于“问题官员”而言显然有点靠不住。 既然勇气靠不住,那么又该靠什么呢?引咎辞职需要切实可行的“逼辞制度”作保障。譬如,对主动引咎辞职可以从轻发落,对被动免职者加重处分,让那些“问题官员”权衡利弊后觉得还是主动辞职更“划算”,这个规定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引咎辞职还需要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作后盾。从新闻报道中,不时可以看到韩国、日本等国家的高官因为一件丑闻、或仅仅因为自己职责内发生了重大事故而引咎辞职。其实,他们这样做实在是迫不得已,因为公众在盯着,媒体在盯着,自己如芒刺背,不作出一个引咎辞职的“高姿态”不行呵。刘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