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人杀自家人 自家人审自家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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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9: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被害人被告人与法官是自家人 而在监狱里面,有两个人已经喊了三年冤枉。该案的被害人、当时的院长,叫朱庆林,并没有死。被告之一是该院法官,叫杨清秀,被指控唆使谋杀。这件案子,涉及同事,涉及领导,案件的发生地就在审理此案的法院。 西安中院的法官是否应当整体回避呢?在当年,被告的辩护律师提过这个问题。但中院认为:被害人,也就是院长,已经自行回避,不参与本案的审判。参与审理的法官和被告仅属于单位一般同事关系,不存在任何个人恩怨,均无利害关系,所以驳回了回避申请。 不速之客闯进院长办公室 2000年3月8日大早,西安中院院长办公室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大难不死的朱庆林在报案材料里写道:“一个女的突然闯进我的办公室,挡在门口。我问她想干啥,她说‘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好活’,说着就用力将我打倒,扑过来骑在我身上,揪住我的领带,使劲勒我的脖子,把我往死里勒,我口干舌燥,一点力气也没有,直到失去知觉。” 行凶的女人叫吕西娟,是西安市一个工厂的女工。口供说,她丈夫和妹妹争夺房产继承权,被判败诉,经杨清秀的指点,于是去找院长“闹”。吕西娟说,她揪住朱庆林的前衣领和领带,而朱庆林抓吕西娟的胳膊,想把吕抓领带的手掰开,两人在争执中摔倒,后来就有人进来了。吕西娟说,朱庆林当时根本没有昏迷,她只是想闹事,没有谋杀企图。 三个目击证人说法各不相同3位目击证人,法院干部孙剑博、聂长发和尚卫民的证词十分重要。第一个冲进现场的孙剑博说:朱庆林面朝下趴地上,吕西娟骑在背上,双手抓住领带向后上方拉。第二个赶到现场的聂长发是这么描绘的:朱院长头朝东,女的侧躺在朱的南边,一只手拉住领带,一只手卡住朱的脖子,用脚蹬朱院长。而尚卫民则说:朱整个身子倒向吕的正面,左腿外侧。 三个目击证人有三种不同的证言,吕西娟的律师李福林认为这些证词互相矛盾,不可采信。但法庭的解释是,“由于他们在搏斗,不停变换部位。”然而这些证人又都说,朱已经处于无力的状态。据此,现场不可能有三种不同的姿态。尽管证言疑点多多,但法院还是把这些证言作为认定吕西娟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 主使法官和院长早有矛盾 再说另一名被告,就是杨清秀让吕西娟去“闹”的。杨清秀和朱庆林不和,在西安中院早已不是秘密。他曾多次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说朱庆林有腐败问题。2000年3月24日,西安中院出具了一份“杨清秀现实表现情况”:目无组织、目无纪律、攻击领导、伤害同志、反对法院改革、经常闹地震,被全法院干警公认为是害群之马;朱庆林任院长后,其在法院改革中落聘,对朱更加愤恨,等等。 既然杨同朱庆林早有矛盾,现场的三个证人又都是中院的干部,审案的法官又都是朱院长的部下,驳回回避申请的“没有利害关系”恐怕就有问题了。2001年1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名,分别判处吕西娟有期徒刑13年;杨清秀有期徒刑15年。 退休法官说院长自己站起来 前些天,西安一位退休老法官找到记者:“法官谋杀院长”案发生时,他就在现场。 老法官:“当时一看,两个都在地上,大家把他们拖开,我看见他就站起来,没什么反应。”为了能更清楚地重现当时看到的现场情况,这位退休老法官还用两个矿泉水瓶子做道具演示了一下。 朱庆林不是说吕西娟用领带把他勒得失去知觉了吗?一个失去了知觉,昏迷了的人怎么能站起来呢?而那位老法官说,当时,至少有七八个人在现场看到了他所看到的一切。央视《社会记录》供稿 回避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具体到审判这个环节,就是法院的审判人员,如果与案件有特殊关系,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的,就不能参加案件的审理。 | ||